计生要怎么报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报销条件
1. 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2.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二、报销流程
准备材料:
包括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诊断证明、费用凭据、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等。
提交申请: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
审核核准: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待遇结算: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支付费用: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三、特别扶助金申报
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如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女方年满49周岁等。
所需资料:
包括一家三口《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独家庭带子女死亡证明、残疾家庭带子女《残疾证》、一寸登记照片等。
申报地点:
户籍所在地社区。
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以社区公告为准,逾期未申报者不再受理。
四、奖励扶助对象确认
基本条件:
包括本人及配偶均为农村居民、2016年以前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本人及配偶年满60周岁等。
申报流程:
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咨询、申报。
建议
提前准备: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及时申报:
注意申报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咨询当地:
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