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法院文书是什么工作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57:29    

法院文书是指 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法院文书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具体来说,法院文书包括以下几类:

判决书:

根据庭审及评议结果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裁定书: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对某些程序性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

调解书:

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之间就民事纠纷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决定书: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某些特定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如逮捕决定、罚款决定等。

通知书:

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书面通知。

法院文书的主要作用是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诉讼程序,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法院文书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保其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