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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财产申报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46:00    

法院财产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收入:

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银行存款:

包括各种形式的存款。

现金:

包括纸币和硬币。

理财产品:

包括各种投资理财产品。

有价证券:

如股票、债券等。

土地使用权:

包括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房屋等不动产:

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交通运输工具:

如汽车、飞机、船舶等。

机器设备:

包括生产设备、交通工具等。

产品:

包括各类工业产品、农产品等。

原材料:

包括用于生产、加工的原材料。

债权:

包括各种债权、债务关系。

股权:

包括股票、股份等。

投资权益:

包括各种投资所享有的权益。

基金份额:

包括各类基金份额。

信托受益权:

包括信托产品所产生的收益权。

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如黄金、珠宝、艺术品等。

此外,对于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财产,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的财产,以及动产由第三人占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情况,也应当一并报告。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并且必须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如实、完整地填报财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