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申报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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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46:00
法院财产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收入:
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银行存款:
包括各种形式的存款。
现金:
包括纸币和硬币。
理财产品:
包括各种投资理财产品。
有价证券:
如股票、债券等。
土地使用权:
包括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房屋等不动产:
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交通运输工具:
如汽车、飞机、船舶等。
机器设备:
包括生产设备、交通工具等。
产品:
包括各类工业产品、农产品等。
原材料:
包括用于生产、加工的原材料。
债权:
包括各种债权、债务关系。
股权:
包括股票、股份等。
投资权益:
包括各种投资所享有的权益。
基金份额:
包括各类基金份额。
信托受益权:
包括信托产品所产生的收益权。
知识产权:
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如黄金、珠宝、艺术品等。
此外,对于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财产,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的财产,以及动产由第三人占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情况,也应当一并报告。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并且必须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如实、完整地填报财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