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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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05:09:30
拆迁证明的相关部门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
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等相关机构办理。
集体土地征迁证明:
通常在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具,具体为县级或市级的国土资源局。
回迁安置证明:
一般由当地的拆迁安置部门办理,如果是政府主导的拆迁项目,则通常是当地的房屋征收办公室或类似职能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和初步审核。
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
可以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建议根据具体的拆迁类型和所在地的具体规定,选择相应的部门进行咨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