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认知,也称为审判上的认知,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某种待认定的事实存在与否或其真实性,无须凭借任何证据,不待当事人举证即可予以认知,并作为判决的依据。司法认知是一种法定的证明负担转承原因,一旦遇有司法认知事项,承担该事项举证负担的当事人,对认知事实证明的举证负担即告卸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