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由 多个主体共同承担,具体划分如下:县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边界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部分低等级农村公路智能超限管控设备的通告根据2022年7月19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发布的《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道路禁行的通告》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手段,保护农村公路完好和安全,确保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在以下7处低等级农村公路设置智能超限管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