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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可以报销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6:01:33    

深圳医保可以报销的费用范围包括:

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这包括参保人在选定社康中心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费用。

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这部分费用也可通过医保报销。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

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包括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治疗、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精神病大病治疗等。

住院医疗费用:

无论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还是三档参保人,都可以报销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

特定医疗项目费用:

例如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等。

特定药品费用:

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一定金额后,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费用:

参保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也可以报销。

工伤保险费用:

工作中发生的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报销,医保不再重复报销。

第三方负担的费用:

由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应由第三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有一些限制和条件,例如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后,超过部分才由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此外,一些特定的诊疗项目、药品和服务设施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建议参保人在就医和购药时,仔细阅读相关规定,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