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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票据伪造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8:36:36    

票据伪造是指无权限的当事人假冒他人名义在票据上实施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具体特点如下:

伪造者与责任

伪造者未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如果伪造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伪造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被伪造者与责任

被伪造人由于未在票据上亲自签章,因此不负票据责任。

在票据上被伪造人名义不存在的情况下,不存在法律后果承担问题。

票据行为独立性

票据上的伪造签章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需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伪造的种类

全部伪造:出票人是虚假的,票据上的出票人签章是伪造行为人假冒的或虚拟的。

部分伪造:部分票据行为是真实的,部分票据行为是伪造的,如背书伪造、承兑伪造等。

票据伪造的效力

对伪造人而言,票据外观上没有自己的签名,故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但需根据刑法和民法规定负伪造有价证券和赔偿的责任。

对被伪造人而言,票据外观上有被伪造人的签名,但实质上并非其自签,故不应依票据文义负责。

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因此在伪造的票据上进行真正签名的其他人必须负担票据责任。

票据伪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还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在票据交易中,应当谨慎核实票据的真实性,防止伪造票据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