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该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
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可以选择以下地点进行申请: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 。这是最常见的办理地点,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婚的还应携带结婚证。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对于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婚育证明。这适用于那些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