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具体的待遇如下:集中供养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残疾抚恤金:由县级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服务和管理:提供修养、护理、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保障。社会优待:与其他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社会优待。分散供养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军队根据
优抚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优抚政策:医疗优待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由国家按规定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并可申请补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医疗机构享受优先挂号和
人去世后,社保可以提供以下几项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结余继承参保人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中的养老金结余可以依法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遗赠人全额取出。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因地域和政策而异,但通常为参保人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抚恤
军人评残补偿金根据残疾等级1至10级现标准为 最高14.5万元至最低1.75万元不等。此外,还有以下抚恤金标准:1. 一级因战导致伤残的抚恤金为72850元/年,二级为65930元/年,三级为57850元/年,四级为47410元/年,五级为37040元/年,六级为28940元/年,七级为21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