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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物认领期限多久

    失物认领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失物公告期限通常为 一年,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特殊失物(如黄金)对于扣押的涉案黄金等贵重物品,公告期限为 六个月,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将依照规定将相关财物作为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进行拍卖、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施工机械设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