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罪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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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18:38:39
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罪名可以判处死缓:
贪污罪:
根据情节轻重,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可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电力罪:
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判处死缓后,服刑人员在监狱的表现和悔罪态度可能会影响减刑,甚至有可能减为无期徒刑。此外,死缓并非独立刑罚,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
根据上述信息,刘连舸因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表明他的行为属于上述可以判处死缓的罪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