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犯罪会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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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5:12:59
贪污贿赂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可以判处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恐怖活动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可并处没收财产。
危害国家安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罪中除特定条款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并处没收财产。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等,这些犯罪中的严重情况会并处没收财产。
侵犯财产罪:
如抢劫、贪污等,这些犯罪可并处没收财产。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包括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这些犯罪可并处没收财产。
其他严重刑事犯罪:
如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等,有特别严重情节的,也适用没收财产。
在判处没收财产时,法院会保留犯罪分子及其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并确保不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建议:涉及上述犯罪的案件,如果法院认为适用没收财产符合法律规定,将会作出没收财产的判决。具体适用没收财产的范围和程度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情节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