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取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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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7:20:19
在刑事诉讼中,获取证人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庭前会议上申请
当事人可以单独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在开庭之前的会议上提出申请。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通知所有有关案件的当事人并进行登记。
单独向法庭申请
当事人可以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庭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
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时,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当庭向法院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证人作证时,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法律责任。
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且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询问地点可以是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
侦查人员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的方式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以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
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其应当如实提供证据,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对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询问证人时,一般应先让证人就其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然后根据其叙述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向他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