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书需要明确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愿意遵守的相关规定等内容。申请书应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如果申请人是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代理律师,还需提供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用以证明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保证人相关材料
若采用保证人方式,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等,保证人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等条件。
疾病证明
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如能证明嫌疑人无罪或罪行较轻的材料等,可作为辅助证据提交,以便更充分地说明取保候审的必要性。
保证金凭证
如果申请人选择保证金担保的方式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金的相关凭证。保证金的数额通常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决定。
授权委托书
委托律师申请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保证书
如果申请采用保证人担保的方式,保证人需要签署保证书,承诺履行保证义务。
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要求,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犯罪嫌疑人的疾病诊断证明、残疾证明、怀孕证明等。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办案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进行认真审核,并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同意取保候审,会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相关文件。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一定的规定,如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定期报告活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