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交房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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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9:34:58
新楼交房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包括:
《商品房交付通知书》。
购房合同及购房所开具收据。
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为双业主,则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均需携带。
单位购房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事业(机关)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下)须提供出生证和能体现与监护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
带有银联标识的足额银行卡(不支持信用卡)。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缴纳房款的收据原件。
如果购房者是未成年人,还需要带好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监护证明。
业主本人和家庭成员照片1寸的各一张。
不动产登记查询记录。
《住宅质量保证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住宅使用说明书》(盖章原件可带走)。
《竣工验收备案表》(盖章原件)。
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可为复印件但要有章)。
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可带走)。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