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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费一般多少钱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5:39:31    

公共事业费包括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自来水费

生活区居民用水:2.50元/吨。

企业用水(建筑、餐饮、洗浴、饮料及以水为业的行业):5.10元/吨。

供热费

蒸汽:

贴费:8万元/吨·小时(以申请用气量为准,签订用气合同贴费25元/平米,一次性支付)。

运行费:6.02元/平米·月(以采暖面积为准,按月支付)。

计量费:92元/吨·小时(按计量表,每月交纳)。

蒸汽损失费:2000元/吨·小时(以申请用气量为准,每月交纳)。

燃气费

居民类:

平价:气费=气量×2.40元/立方米。

智能高价:气费=气量×2.95元/立方米。

高价:气费=气量×2.65元/立方米。

平价特困:25m³以内:气费=气量×2.15元/立方米,25m³以上:气费=25m³×2.15元+(气量-25m³)×2.40元/立方米。

智能特困:25m³以内:气费=气量×2.70元/立方米,25m³以上:气费=25m³×2.70元+(气量-25m³)×2.95元/立方米。

高价特困:25m³以内:气费=气量×2.40元/立方米,25m³以上:气费=25m³×2.40元+(气量-25m³)×2.65元/立方米。

垃圾处理费

居民住户(含暂住户):按垃圾处理费(袋装费)每户每月5元收取。

机关、事业、社会团体、驻市部队等单位:按在册干部、职工每人每月3元收取(不含离退休人员,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由单位负担。

企业:按在册职工每人每月3元收取(不含离退休人员,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由企业或业主负担。

餐饮服务、娱乐休闲、医疗门诊、建材、修(洗)车、废品回收、瓷器、洗理店: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以下,按每平方米每月1元收取。经营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标准的50%计算。

旅馆服务业(内设餐饮、娱乐业):按设置的经营床位的60%核定,按每床位每月10元收取。

百货、食杂、电器、照相、五金、通讯、邮电、书刊、金融商业门点或营业网点: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以下,按每平方米每月0.5元收取。

这些收费标准适用于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公共事业服务,具体费用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和具体服务项目的详细情况,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