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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怎么确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15:15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有权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并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遵循以下规则:

1. 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申请人应向该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 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国家安全机关等),申请人应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 对于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 如果省级以下政府没有地级市政府,则地区行署也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以上规则可以帮助申请人确定哪个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