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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陷害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13:58    

陷害罪是指 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也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且告发方式与内容足以引起刑事追究活动。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捏造事实:

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

虚假告发:

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告发,也可以是口头告发,可以是实名告发,也可以是匿名告发。

故意:

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情节严重:

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此外,诬告陷害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虽然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后不会对这些人科处刑罚,但将他们作为侦查的对象,侵犯了其人身权利,仍构成诬告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