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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进一步完善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养老保障政策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4 11:25:00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史传芝)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印发,明确提高大龄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并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可按照自治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这部分费用,大龄领金人员可以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次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此前缴纳的对应月份费用发放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目前,该政策已经开始执行。

  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二级调研员赵立俊说:“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限最长是2年,不管他这个领金期限已经期满,还是没有期满,在他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时候,他都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金,同时也享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