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秦巴山区生态文化 川陕检察机关为何以“跨区域协作”破题?
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四川、陕西两地跨区域检察协作再添新篇。
4月10日,四川省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在广元市剑阁县就秦巴山区生态与文化检察保护协作签署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两地检察机关将就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综合保护协同履职,与行政机关加强协同配合,推进检察保护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秦巴山区为何让两地检察机关如此重视?保护当地生态和文化,检察机关如何发力?
跨行政区域协作 两地检察机关为何瞄准秦巴山区?
秦巴山区作为中国重要的地理单元,它扮演了水源涵养地和生物基因库等生态角色,大熊猫、朱鹮、珙桐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在此栖居;它也是中华文脉赓续的人文沃土,先秦文化、巴蜀文化、红色文化交相辉映。
“加强秦巴山区生态与文化保护,不仅仅是区域性问题,更关系到国家的整体生态安全与文化传承。”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在丰厚而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的另一面,是秦巴山区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不足的现实。
同时,地理单元并非与行政区划完全重叠。一些案件在案发地点、利益链条上往往涉及多地。近年来,川陕两地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涉及秦巴山区生态与文化保护的案件,并已形成多项跨行政区划检察协作机制。在惩治大巴山脉捕杀、购买、销售林麝犯罪一案中,四川广元检察机关与陕西汉中、安康,湖北恩施等地检察机关通力协作,最终让犯罪分子依法受惩。在该案办理基础上,四川省广元市检察院牵头与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等川陕鄂渝四省市八地检察院共建大巴山脉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协作机制。
行政区划不应成为生态、文化保护的壁垒——上述问题和实践让检察机关认识到,加大秦巴山区生态与文化保护力度,构建更高层次、更广领域的两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很有必要。
保护生态和文化 两地检察机关重点关注哪些领域?
此前,川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已就大熊猫国家公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议题签署合作协议,并在市县层面建立了蜀道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此次则由两地省级检察院签署协作协议,将两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推向了新阶段。
“这标志着秦巴山区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检察协同保护机制的正式建立。”在陕西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看来,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实际行动,也是深化跨省域检察协作的创新实践。
保护秦巴山区,两地检察机关将在哪些方面开展协作?
记者梳理协议内容发现,从涉及的检察职能来看,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均有包括,从监督内容来看,此次两地协作将聚焦秦巴山区生态文化保护的短板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体做深做实检察保护工作,推动解决跨区划监督难点、堵点问题。
在生态保护方面,两地检察机关将密切关注秦巴山区森林、河流、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等开发建设活动,从严惩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危害野生动植物等严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
在文化保护方面,两地检察机关将加大对秦巴山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古石刻、古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并特别强调要在妨害文物管理犯罪网络打击方面深挖幕后,斩断犯罪利益链条。
此外,两地检察机关还强调“公益保护”,将依法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两地检察机关将在协作中探索“文化+生态”综合保护模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找准履职切入点,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