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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观察 | 河北省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 不得要求或默许学生提前毕业离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7:41:00    

中考是考试招生制度和中小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河北省有关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同时,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要求或默许学生提前毕业离校。

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要求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不得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公示栏、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考试升学权利。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保障随迁子女平等考试升学权利,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考试工作。妥善做好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回户籍地参加中考工作。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或户籍地平等参加中考和升学的权利。

全面加强考试管理,营造良好考风考纪。各市要严格公示、诚信、监督、奖惩等环节,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的信息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此外,严格规范考试成绩发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要求,不得向初中学校提供中考成绩;不得向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初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县(市、区)及初中学校进行中考表彰奖励;不得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

通知还要求,初中学校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内外任何位置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信息。


原标题:河北省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 不得要求或默许学生提前毕业离校
来源:河北新闻网
编辑:李亚萍
[稿源链接:https://hebei.hebnews.cn/2025-04/10/content_9325988.htm]


编辑/姚可怡

审核/柏冬雪

终审/张琛熙